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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作为实务界代表参加“死刑司法改革的地方实践学术研讨会”
来源:路德事务所
日期: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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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2-13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死刑司法改革的地方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河南郑州成功举行,本所秦芳芳律师作为实务界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北师大刑科院承担的欧盟委员会和英国驻华大使馆资助的“中国死刑适用的司法限制”项目的系列活动之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机关、律所的代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代表共六十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的开幕式由北师大刑科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主持,刑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高贵君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法官先后致辞。

研讨会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死刑案件一审程序和审判组织”,由北师大京师首席专家暨刑科院特聘教授樊崇义教授主持。在该单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赵永纯副院长、安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张立永副庭长分别介绍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方面的经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孙远副教授、北师大肖萍副教授、杨雄副教授分别围绕“死刑案件的程序保障”、“死刑案件合议庭的组成及其评议规则”、“从审判中心主义的角度改革死刑案件第一审程序”进行了主题发言。北师大刑科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刘广三教授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死刑案件救济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法官主持。在该单元,北师大刑科院何挺副教授、廖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贞会副教授分别就“死刑案件的二审和三审”、“死刑复核程序的整体推进”、“死刑案件的申诉”等主题进行了发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付保玉庭长介绍了河南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主要做法。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学权教授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死刑案件的辩护”。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剑非庭长主持。在该单元,河南大学法学院郑铭勋副院长、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律师、北师大刑科院雷小政副教授、河南省克谨律师事务所夏文昌律师分别就“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问题”、“死刑案件中的有效辩护”、“死刑案件中程序性辩护的回应与说理”、“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作为”等主题进行了发言。河南大学法学院张道许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第四单元的主题是“死刑立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原庭长高贵君法官主持。在该单元,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党建军法官、北师大刑科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鹏翔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刘霜教授围绕“死刑立法改革的路径依赖与方向”、“刑法修正案(九)之后的死刑立法改革”、“死刑适用标准在立法上的改革”、“终身监禁的立法”等主题进行了发言。郑州大学法学院吴林生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研讨会第五单元的主题是“死刑立法改革与死刑观念的转变”,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房清侠教授主持。在该单元,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律师、刑科院副院长阴建峰教授等围绕“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与社会和谐及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关系”、“民意视角下的死刑立法改革及其推进”、“死刑案件辩护的问题”等主题做了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党建军法官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此次研讨会讨论的内容丰富,涵盖面广泛,从实体到程序、从立法到司法、从体制推进到技术推进,观点创新很多。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当在立法和司法上控制、减少死刑适用,直至废止死刑。本次研讨会的圆满举行,促进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死刑司法改革等相关问题的交流,密切了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