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受郑州女子监狱邀请,本所刑辩律师周清亮一行四人来到郑州女子监狱,为服刑人员崔某释疑解惑。
服刑人员崔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崔某认为自己因冤屈上访不构成犯罪,并数次绝食。鉴于此,郑州女子监狱向本所寻求法律支持,本所律师仔细研读崔某的案件材料后,在监区与崔某会谈。在向律师倾诉时,崔某泣不成声,表示已对法律绝望。周律师耐心地听完崔某的倾诉后,结合案件材料,细致分析了本案的事实、证据、定罪和量刑,建议崔某如不服生效判决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多次强调,一定要相信法律,只有法律才能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会谈最后,崔某向周律师、狱管人员等表示感谢。通过律师的释疑解惑,崔某内心又燃起了新的希望,表示不再绝食,会配合监狱部门的管理,并通过狱管部门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申诉。狱政科闫科长也表示将积极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
监狱在对服刑人员依法教育、改造时,通过寻求律师的法律支持,对服刑人员在法律上释疑解惑,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对其中拒不认罪,自认冤屈的服刑人员指明合法的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疑是有益的尝试,也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