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钊,男,法律本科,2006年大学毕业后在某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历任销售主管、项目经理。2010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后在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王钊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诉讼、非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秉承付出激情、换回信任的理念,能够换位思考、从不同角度综合考虑并找到最利于当事人的方案,从而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王钊律师在合同、侵权、劳动、婚姻、新三板、并购等方面有较多的实务经验。
一、办理的部分诉讼案件:
1、为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驻马店市泌阳县烟草局副局长李某某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最终判处缓刑;
2、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刘某某提供辩护;
3、为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潘某某提供辩护;
4、为方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嫌单位行贿案的宁陵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辩护;
5、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靳某某诉某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件中,代理第三人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参与诉讼
6、郑州某某物资有限公司诉郑州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7、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河南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8、海南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与武汉某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9、余某某诉丁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二、办理的部分非诉案件
1、华融河南分公司与某房地产并购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2、郑州某某某酒业有限公司与毛某某债务清理专项法律服务
3、郑州恒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4、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上市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