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浩律师,女,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7月至今在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郝浩律师自任职以来,经办多起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资产收购、改制上市等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能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实务操作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郝浩律师的主要业绩如下:
民事案件:
1、王某诉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并追索近十年的工程款项利息;
2、河南海洋物资有限公司诉河南邦发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勤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河南普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相关款项已执行到位;
3、郑州中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河南乾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纠纷案,一审胜诉;
4、新田置业诉柳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维护了新田公司最大利益;
5、李某诉郑州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同意我方相关诉求;
6、朱某诉河南海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采纳律师观点,驳回朱某相关诉求,二审维持;
7、中臣劳务诉正弘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天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一审均胜诉;
8、赵某诉河南宏田置业劳务工程款纠纷案,一审胜诉;
9、黄某诉郑州市东赵村二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黄某撤诉,有效维护村组合法权益;
10、丁某诉仝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审采纳律师观点,驳回原告起诉;
刑事案件:
1、钟某运输毒品案,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一审免于死刑,判处无期,钟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2、王某故意杀人案,律师辩护观点予以采纳,判处缓刑,王某服从判决;
非诉讼业务:
1、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对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
2、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对河南登封煤炭企业股权收购;
3、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
4、河南胜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
5、郑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
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
1、郑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3、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4、河南恒宏嘉投资有限公司;
5、河南庒诚置业有限公司;
6、河南天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郝浩律师执业以来,以热忱勤勉、维护正义为执业理念,坚持踏实、执着、严谨的工作作风 ,恪守职责、认真办理每一宗案件;秉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精神,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严格执法,扎实工作,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功案件不胜枚举,深得社会好评。在长期办案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掌握了熟练的诉讼技巧。现致力于非诉讼业务、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股权融资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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