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春律师,男,汉族,专职律师。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6取得司法资格证书,2007年至今在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以来,曾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办理民商事、刑事、公司法律事务近百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近年来主要从事公司、民商事法律业务,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企业融资、并购重组、矿产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一、办理过的重大诉讼及重大刑事辩护案件:
1、代理利越集团有限公司诉河南省郑开高速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代理北京佳成投资有限公司与黄发先煤矿转让纠纷案件;
3、代理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裕隆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平顶市石龙区金昌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4、担任焦煤集团赵固二矿薜建普与矿区村民故意伤害群体事件的辩护人;
5、担任中铁五局下属第四建设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左晓磊贪污案件的辩护人等;
二、办理过的重大公司法律事务
1、参与2010年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针对平顶山市石龙区22家煤矿的资源整合事务;
2、参与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焦作东桂地产的债务重组事务;
3、参与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事务;
三、曾担任过的重要企业法律顾问单位:
1、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市供电公司;
3、河南省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勤学敬业,为人忠诚、办案认真负责,以“您的利益,是我永远的执业操守”为执业理念,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和青睐。本人秉着“客户利益优先”的执业习惯,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