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苗苗,女,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自2012年执业以来,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执业理念,一贯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执业领域:
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及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及建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
典型业绩:
1、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河南省地矿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永城职业学院;
郑州市润金坊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新郑市佳美刨花板制造有限公司
2、近三年办理的典型诉讼案件
耿小武与新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纠纷
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诉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永银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建七局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中牟县人民医院与郭晓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大华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正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工程施工纠纷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